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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会动态

浙江冲剌“品牌大省”,省财政每年安排资金培育

发布时间:2008-01-30

浙江省财政厅、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目前决定设立浙江省“品牌大省”建设专项资金,每年由省财政统筹安排,力促制造业、出口企业等领域深入实施品牌战略,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,推进“品牌大省”建设。
据浙财政厅介绍,专项资金将主要用于对获得世界名牌、中国名牌、中国驰名商标、出口名牌、中国名牌农产品、中华老字号、著名商标、国家质量奖等国家级品牌及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的区域品牌(产业基地)的奖励;对全省各类品牌进行培育,促进品牌发展机制的建立和完善,对品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、品牌宣传、专题调研以及商标国际注册等的补助。
浙江省财政厅要求,各市、县(市)财政主管部门将省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,及时按规定拨付到企业或项目承担单位,并视当地财力情况给予配套扶持。专项资金奖励当年若有富余,原则上可用于2006年前的品牌培育和追授奖励。
据了解,根据浙江省委、省政府此前提出的规划,到2010年,浙江省品牌经济要超过全省经济总量的10%,届时将培育10个有影响力的世界品牌、100件中国驰名商标、200件中国名牌和100个列入商务部重点培育的出口名牌。
 (——新华网浙江频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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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冲剌“品牌大省”,省财政每年安排资金培育

发布时间:2008-01-30

浙江省财政厅、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目前决定设立浙江省“品牌大省”建设专项资金,每年由省财政统筹安排,力促制造业、出口企业等领域深入实施品牌战略,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,推进“品牌大省”建设。
据浙财政厅介绍,专项资金将主要用于对获得世界名牌、中国名牌、中国驰名商标、出口名牌、中国名牌农产品、中华老字号、著名商标、国家质量奖等国家级品牌及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的区域品牌(产业基地)的奖励;对全省各类品牌进行培育,促进品牌发展机制的建立和完善,对品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、品牌宣传、专题调研以及商标国际注册等的补助。
浙江省财政厅要求,各市、县(市)财政主管部门将省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,及时按规定拨付到企业或项目承担单位,并视当地财力情况给予配套扶持。专项资金奖励当年若有富余,原则上可用于2006年前的品牌培育和追授奖励。
据了解,根据浙江省委、省政府此前提出的规划,到2010年,浙江省品牌经济要超过全省经济总量的10%,届时将培育10个有影响力的世界品牌、100件中国驰名商标、200件中国名牌和100个列入商务部重点培育的出口名牌。
 (——新华网浙江频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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